是昨天《难道你的妹妹是免费的?》文章下的一个读者留言,她说还是说明了现在的社会是“半XX半互联网”。
当然后来这条留言精选后,又神奇地被消失了。
好像又更说明了这句话的精准。
不如就拿这句话来聊一下最近的两条新闻。这两件事本来是风牛马不相及的事情,唯一的共通点就是精准体现了半XX半互联网的特性。
1.河北少年刘学州的死亡。
一个15岁少年的死亡无论从哪个角度都是巨大的悲哀。
但如果这场死亡就这么白白死去,那就更是悲哀。
这个留在互联网照片上笑眯眯的孩子,大概在生活中很少有笑容。
因为无论从家庭到社会,从道德到法律,在他短短的15年中,都应该被问责。
1月24日,河北寻亲男孩刘学州服用过量抗抑郁药投海,被救起送医后最终不治离世。生前他曾在微博发长文讲述了他“生来即轻,还时亦净”悲惨的一生。
他出生便被亲生父母卖掉去抵父亲欠母亲娘家的彩礼。
四岁时,养父母双双在家庭鞭炮工坊的爆炸中身亡,他因为当天去了养姥姥家躲过一劫。此后他由亲戚和养祖父母勉力抚养。
在这种孤苦悲剧中长大,他小学在学校被同学霸凌,中学又被男老师猥亵……
身世悲苦的他在2021年看到孙海洋找到被拐卖的儿子孙卓,想到自己从小被人叫野孩子,也许亲生父母另有其人,果然养父母家的老人和亲戚告诉了实情,他是一个被买来的孩子。少年四处寻求,网络查询终于找到了亲生父母。只是他没想到他被卖掉并不是被人贩子偷走卖的,而是亲生父母亲手卖了他。
取得联系之后,亲生父母都没有打算接纳他共同生活的意思,原因是不希望他影响他们现在各自的生活。
后来《新京报》又出了一篇采访她生母的报道,生母说刘学州希望亲生父母给他买房,于是生母拉黑了他。生父骂他为网络乞丐。
这篇报道在网络上引来了大批网暴他的人。
少年大概觉得人生无意义,就选择了自杀。
以下是他的绝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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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来即轻,还时亦净。》
这件事的半XX半互联网的吊诡之处,是什么呢?
在一个15岁的少年被逼至死之前,充满了网警的互联网居然没有引起什么网警关注。有民警居然让他不要打扰亲生父母的生活。
当时无数人网暴这个少年,在他死后,又山呼海啸地有同样多的人又跳出来要把网暴他的人绳之以法。
难道最应该被绳之以法问责的难道不该应该是涉及人口买卖的亲生父母,涉及强奸猥亵他的变态老师?
这两者都是刑法范围。
而且并不是新法。由来已久,只是在这个15岁少年的死亡中缺席了而已。
根据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这种刑事重罪,本来都不用受害者自诉,在少年找到父母的时候,就应该公诉。
我第一次在看到关于刘学州的新闻,是在1月18日,距离他自杀6天前。作为一个旁观者,我震惊于各种媒体的吃瓜嘴脸,发现没有媒体意识到买卖人口是刑法重罪。
也就是在这种文化之上,《新京报》作为媒体喉舌根本没有认识到这个15岁少年的父母是刑事罪犯,而是在采访中用老娘舅的手法任由买卖儿童的罪犯用什么买房的理由泼黑一个受害者。
聊什么买房不买房啊,怎么不去采访当地警方,为什么对刑事重罪不追责呢?
而只有当一个年轻的生命逝去后,在无数网友报警后,目前警方说启动了关于刘学洲一案中关于人口买卖的调查,山西警方开始找亲生父母做笔录了。
据说河北也开始调查刘学州指控的涉嫌猥亵的男老师呢。
希望早出结果,而不是互联网上作秀。
这种事只有0和1000次,除了刘学州肯定有更多的受害者。
有人问,为什么要等到人死了,才追责呢?
这大概就是半XX半互联网社会吧。
2. 西安家暴。
第二件半XX半互联网的事,就是最近的西安家暴事件。
去年同样时间我们写过《被家暴的马金渝》。今年同样的事情在同一时间仍在上演,可见这样的事大概已经成了司空见惯的日常现象。只是这次恰巧被视频记录并传上了互联网,被暴露在大众面前,才让警方出马了。
事情又发生在陕西,咸阳某国企副总王某当着孩子面暴打妻子,身手之残暴隔着屏幕都让人胆战心惊,二三岁的孩子在旁边吓得哇哇大哭,冲到妈妈身边试图保护妈妈,并没有使暴怒的男人停手。妈妈一边被打一边对孩子说,宝宝不要怕。被打过程中孩子的奶奶出现了,并没有上前拉架,只是把孩子抱走了。冷漠麻木到令人震惊。
这件事爆出来后,在警方出声明前,当事人发过一篇长文,但和视频一样她都没表达明确的法律诉求,也没有说希望得到离婚赔偿,只是在絮絮叨叨讲她如何辛苦带孩子,当初结婚也没有向对方要过高的彩礼,只拿了5万,而自己的娘家父母又如何给钱又帮衬他们小家庭,还帮忙带孩子等等。整篇小作文,像我们身边熟悉的家暴案例,多数家暴者受害者并没有离婚诉求。还是很想维系婚姻,但是会去控诉,是希望社会支持能劝说家暴男变成一个好人。但其实这种“转变”是很少的。
很多原本斥责家暴犯的转过身表达对家暴受害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但就像连续剧一样,此事的警情通告完美滴解释了为何受害者“不幸“和”不争“:
根据这个警情通告:
1.家暴案的始作俑者还是女性啊,因为这个女性“过激言行导致双方冲突升级”。说明家暴是有道理的啊。
2.尽管在视频中女人被打得已经麻木了,但是警情通报是“双方均认识到了错误”。说明被打也是有错误的。
咋说呢。
为人父母,我们在教育孩子的时候,都会说,不论对方说啥你都不能打对方。因为words are words,说话并不会让你软组织受伤,但你打人是暴力事件,是会让人受伤的。
然而,在一场家暴事件中,居然被打的受害者也要被通报错误。
这一出里的半XX和半互联网,明眼人一看就在那里。不需要解释。
有人说,这女人为何不敢离婚,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怕影响孩子考公。因为父亲有刑事记录,会影响到孩子以后考公务员。
这个新闻下,有人评论说这种连坐不是只有大西北才会,上海也有。
如果仅从个体的角度,我一向是主张家暴家庭的女性要勇敢离开。因为所谓“为了孩子”,最后只会让这个孩子也成为父权暴力的一部分。我认识一家,男的是家里的土皇帝,女的也承认男的是皇帝。从旁观者角度来说,觉得这女的过得很压抑可怜,问女的为啥不离婚,女的说为了家里的两个女儿有个完整的家。这两女儿懂事以后,有个超级明显的特点,对爸爸又惧怕又谄媚,爸爸一吼是老鼠见了猫,爸爸不吼的时候则是各种爸爸好,因为她们能明确感受到父亲是家里的权力中心。同时对她们的妈明显瞧不起。同时,这两个孩子也瞧不起她妈社交圈里的女性。
但是当社会支持缺乏的时候,把所有的勇敢独立的要求都放在个体身上是苛求也是不现实的。你看,即使在有视频证据的时候,警方依然可以裁决家暴受害者有错。在这种环境下,她在离婚的时候肯定得不到任何补偿。而周围的社交圈也会责难她说她影响孩子的前途。
我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和豆豆以及谭博士也关于此事展开了讨论。
豆豆说她对这个家暴受害者非常哀其不幸恨其不争。觉得她不离婚,将来只会有更多的被家暴。因为她以十几年前在女性媒体工作时,就见了太多这样的悲惨案例。
谭博士说,阻碍这位女性的也许是她的恐惧。大多数女性在这种大环境下,连基本的生存需求都不能保证,更不要说社会上可能的社会压力,她不敢轻易离婚。被家暴的恐惧是她经历过,可以看到的,但是如果没有任何社会支持(看看她自己的家庭对她的家暴反应),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的恐惧对她现在来说,是巨大无边的。延伸现在很多年轻女性的反婚反育,我理解倒真不是真出于对belonging或亲密关系的反对,而是出于对于丧失自我、社会地位和经济能力的恐惧。作为一个心理学者,我看到了无数个题如何在重重困难中,仍然萌发出心理弹性和个人力量。我们最初大部分文章都是写的是一些个体话题,如何提高个人的能动性来解决物质和精神的自由问题。
在不断讨论的过程中,我们也看到,人脱离不了的社会环境而存在。一个人努力挣脱自身和社会枷锁,是一个人的胜利。而社会环境的改变也许可以释放一大批人的意识和能量。
我号最近写了很多关于社会现象的文章,好几篇都见光死。现在我们一想到题目,就先自我阉割说,这个不会导致删除吧?让我们也体会了几把这种恐惧是如何建立起来的。
谈社会环境的大话题吃力不讨好。
但是这个话题绕不过去。
并不是所有的都在个体层面。
难道任何事情到最后只能用“跑路”来结尾吗?
希望这篇文章能让舆论在老娘舅的环境里,把法律的还一些给法律吧。